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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考生必读】2019年表演(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)专业北京考点考生须知

发布时间:2019-01-04 发布者: 浏览量:

中华女子学院2019年表演(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)专业

北京考点考生须知

报到安排

初试报到:考生须在1月19日15:00之前完成报到手续,考试时间根据报到先后顺序安排。报到手续在候考室办理,详细地点见当日学校南门入口处指示。

复试报到:2月20日12时之后,参加初试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结果,合格考生于3月2日15:00之前到我校本部现场办理复试手续,手续办理地点详见当日学校南门入口处指示。

考生入场

1.考生本人持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校园。

2.考生本人持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之前办理报到手续,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。

3.为了加强考务工作的有序管理及考试场地的严密性,随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

注意事项

1.考生入场前,应认真检查自己所带物品是否齐全。

(1)初试必须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、泳装(分体式单色泳装,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),高跟鞋(鞋跟不超过10cm);

(2)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、泳装(分体式单色泳装,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),自选展示服装,还应携带才艺展示所用服装道具,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。

2.初试、复试时考生均不得化妆、不得佩戴美瞳眼镜,违反规定者不得参加考试。长发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,露出脸部完整轮廓,着泳装时须赤足。

3.复试才艺展示环节,如需自带伴奏音乐,请在备考环节将存放伴奏音乐的U盘交与考务人员,音乐文件须以MP3格式存储。

4.初、复试考试过程中,考场内均不得涉及考生个人信息(如姓名、考生号,曾参加的培训机构等);考生如有专业比赛获奖和演出、拍照实践经历,可在复试才艺展示环节向评委简要介绍,但同样不得涉及考生个人信息。

5.严禁携带手机、相机等通讯或影音记录设备进入考场,违者按违纪处理。

6.考生须保管好个人物品,考试结束后,应带好自己的所有物品迅速离开考场。

7.复试成绩将于 2019 年4月1日之后在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。

8.以上规定请考生认真遵照执行,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。

乘车路线

地铁换乘:

地铁2号线到雍和宫站下车,换乘13路公共汽车到育慧东路站下车即到。

地铁5号线到惠新西街北口,西北口出站,换乘386路公共汽车到育慧东路站下车即到。

地铁13号线到望京西,A口出站往西1公里即到。

公交换乘:

乘13路、386路、538路、569路、594路、905路、928路、运通110线公共汽车到育慧东路站下车即到。